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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阴2020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中.小学.幼儿园)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20-06-27  /  浏览:37365 次  /  

    江阴市2020年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特别说明:本次登记的为2020年9月入学的新生

      入学政策咨询电话

      城区初中入学:江阴市教育局 电话86862103、86862105、86862107

      澄江街道小学幼儿园入学:澄江街道教育科 电话86980083 86980082

      高新区入学:城东街道教育科 电话88020015

      夏港街道入学:夏港街道教育科 电话88019030

      云亭街道入学:云亭街道教育科 电话86018209

      顾山镇入学:顾山镇教育科86329008

      华士镇入学:华士镇教育科86218035

      璜土镇入学:璜土镇教育科86651528

      徐霞客镇入学:徐霞客教育科86531376

      申港街道入学:申港街道教育科86680040

      青阳镇入学:青阳镇教育科86910502

      祝塘镇入学:祝塘镇教育科86088060

      南闸街道入学:南闸街道教育科86172918

      长泾镇入学:长泾镇教育科86301349

      新桥镇入学:新桥镇教育科86126016

      利港街道入学:利港街道教育科86929032

      周庄镇入学:周庄镇教育科86221840

      月城镇入学:月城镇教育科86581145

      入学登记技术咨询:电话:68825190, QQ:3037296539

      为准确了解各校生源数量,科学安排招生计划,规范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启用2020年“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进行入学登记。请家长按要求正确填写各项内容,保证信息正确无误。

    各镇(街道)教育局科、教育局基教科联系方式:

    微信图片_2020082416280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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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江阴小学学区划分(附学区地图)

    2020年澄江街道小学本地新生施教区划分范围说明

    (澄江街道户籍)

      今年,澄江街道公办小学施教区按照去年划定的区域,基本保持不变。因教育局直属的立新实验学校新建启用,立新中心小学施教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澄江户籍新生可以选择立新中心小学就读,也可以选择立新实验学校就读。选择立新实验学校的学生报名登记时间详见教育局下发的直属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另2018年出台的《关于涉及普惠、夏东、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部分区域小学新生入学的过渡方案》,

    2020年继续执行

      具体如下:

      1、实验小学:山前路以西(南)、公园路以东、滨江中路以北;滨江中路以南、君山路以东、暨阳路接健康路接益健路接澄康路接东横河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

    实验小学.jpg


      2、中山小学:暨阳路以南、君山路以东、东横河以北、健康路以西;益健路以南、健康路以东、东横河以北、澄康路以西;东横河以南、中山路以东、人民中路以北、高巷路以西区域。

    中山小学.jpg


      3、花园实验小学:朝阳路接山前路以东、延陵路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北至长江澄江街道界区域。

    花园实验小学.jpg


      4、北大街小学:滨江中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东横河以北、君山路以西区域。

    北大街小学.jpg


      5、大桥中心小学:黄田港以东、滨江中路以北、公园路以西,北至长江澄江街道界区域。

    大桥小学.jpg


      6、英桥国际学校:滨江西路以北、黄田港以西,西至夏港街道界、北至长江澄江街道界区域。

    英桥国际学校.jpg


      7、晨光实验小学:滨江西路以南、锡澄运河以西、人民西路以北,西至夏港街道界;人民西路以南、通渡南路以东,青山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区域。

    晨光实验小学.jpg


      8、城西中心小学:人民西路以南、通渡南路以西、青山路以北,西至夏港街道界;青山路以南、锡澄运河以西,南至南闸街道界、西至夏港街道界区域。

    城西中心小学.jpg


      9、立新中心小学:芙蓉大道向东接应天河以南、锡澄运河以东、锡澄高速以西,南至南闸街道、东至云亭街道界区域。

    立新中心小学.jpg


      10、城南中心小学:环城南路以南、忠义街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应天河以北、澄南路以西;应天河以南、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北区域。

    城南中心小学.jpg


      11、澄江中心小学:东横河以南、锡澄运河以东、人民中路以北、中山路以西;人民中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北、青果路接忠义街以西区域。

    澄江中心小学.jpg


      12、辅延中心小学:东横河接朝阳路接延陵路以南、高巷路以东、人民路以北、文定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青果路以东(含青果路西以青果路命名的门牌号)、环城南路以北、绮山路以西区域。

    辅延中心小学.jpg


      13、要塞实验小学:延陵路以南、文定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北、锡澄高速以西;环城南路接人民东路以南、澄南路以东、应天河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

    要塞实验小学.jpg


      14、城中实验小学:锡澄高速以东,南至云亭街道界、东至城东街道界、北至长江的澄江街道界区域。

    城中实验小学-贯庄小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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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2020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区域

    (澄江街道及敔山湾区域户籍学生)

      江阴实验中学:锡澄运河以西,西至澄江街道与原临港街道界,南至澄江街道与南闸界。(含户籍注册和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的常住居民子女。)

      (对应区号:2、40、41、42、43、44、45、)

      暨阳中学:锡澄运河以东,韭菜港路以西,滨江中路以北;锡澄运河以东,滨江中路以南,虹桥北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锡澄运河以东,环城北路以南,中山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锡澄运河以东,环城南路以南,花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对应区号:12、15、16、17、31、36、37、38、39、48、49、54)

      南菁高中实验学校:中山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含居住在江阴大院的“九五”现役军人子女)(对应区号:28、29、30、33、34、35、46、47)

      江阴初级中学:虹桥北路以东,滨江中路以南,朝阳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朝阳路以东,滨江中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东横河以北;韭菜港路以东,锡澄高速公路以西,滨江中路以北。(含边检、人武部和居住在君山大院“九五”现役军人子女)(对应区号:11、13、14、18、19、20、21、53、56、57、58、59、60、61)

      江阴第一初级中学:朝阳路以东,东横河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延陵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延陵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绮山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锡澄高速公路以东,滨江路以北,东至澄江街道与高新区界;锡澄高速公路以东,滨江路以南,东外环路、东横河、白屈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含户籍注册和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滨江社区、锦隆社区、杨市社区的常住居民子女)。锡澄高速公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区域;花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绮山路以西、毗陵东路以北区域;绮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学生户籍注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学生可以选择到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就读。(对应区号:3、4、5、6、7、8、9、10、22、23、24、25、26、50、51、52)

      要塞中学:花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绮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绮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对应区号:24、25、26、27、32、51、52)

      立新实验学校: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区域,花山路以东、毗陵东路以南、绮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学生户籍注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学生可以选择到立新实验学校就读。(对应区号:27、32、62)

      敔山湾实验学校:白屈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耙齿山、定山以西,迎瑞路以北。(含山湾水榭、电子对抗旅现役军人子女)(对应区号: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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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发〔2020〕29号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关于做好2020年无锡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锡教发〔2020〕3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治教、严格管理,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应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科学预测未来几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与结构的变化,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整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学位供给,应对入学高峰,从根本上缓解出生人口高峰带来的入学矛盾。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

      2.相对就近,划片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3.公民同招,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各镇(街道)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招生。2020年起,依托“江阴市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各镇(街道)、各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民办学校同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和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学校应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具体内容

      (一)相关政策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具有申请入学镇街的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及实际居住三地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积极稳妥地解决在城区长期实际居住的本市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且在城区有稳定工作的,由澄江街道和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妥善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学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文件精神执行,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符合我市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4.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支援边疆建设干部职工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就读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鼓励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6.各小学在开学登记注册时需做好新生预防接种情况核验工作。家长需在7、8月期间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完成补证、补种。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各镇(街道)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事业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施教区域及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由澄江街道确定,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江阴市2020年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另行下发)。受疫情影响,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在7月中下旬进行。

      (2)实施网上预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20日前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的预登记工作。

      (3)组织现场验证。各中小学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区范围内的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种类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办理验证及预报名手续,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民办学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7月5日-10日,民办学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学生、家长。

      (2)实施网上预登记。7月11日-16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每名学生限登记1所民办学校。

      (3)规范录取程序。7月17日,开展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公证机构参与,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优抚照顾对象子女(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警和应急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港澳台及外籍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女等)可不参加电脑派位,但须列入总招生计划,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4)公布录取名单。7月17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7月18-19日,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视作主动放弃,并根据电脑派位顺序递补缺额),在“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江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录取流程。

      (四)分班要求

      所有公民办小学、初中新生均实施均衡分班,阳光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设快慢班。

      (五)建档规范

      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在建立学生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在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生电子档案,规范学籍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街道)、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作为,落实要求。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街道)分管领导、中小学校长等人员组成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建立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凡属本地区、本施教区内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要切实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热情接待家长来访,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围。

      2.优化学校资源配置

      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实施《江阴市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确定施教区范围,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相适。要全面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整体质量水平,抓好优质学校培育建设等项目,推动优质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共建,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努力缩小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距,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3.强化履行各方责任

      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采用联控联保机制,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努力将控辍的工作与责任落实到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人、每所学校和相关教师,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镇(街道)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4.严格控制班额

      认真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确保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严格按照事业计划进行招生,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学校可推行小班化教学。

      5.积极推进融合教育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参加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地区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科学安置特殊儿童入学。

      6.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的收费政策规定,切实强化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学校和相关单位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的行为,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除经市物价部门核准的代办性、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残疾人子女应适当减免收费。

      7.加强招生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督导,对于违规招生和弄虚作假的学校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本意见解释权归江阴市教育局。

      江阴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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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教育局公布了

    关于调整江阴市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政策的意见

    一、调整城区新生入学户籍和房产登记时间

    2020年起,入学新生户籍注册、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登记截止时间调整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房产限住宅性质并实际居住,以下同)。


    二、城区新生入学实行学位制度

    2019年9月起,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实行学位制度。具体内容为:凭施教区内房产就读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所用房产,在学生就读期间,不再提供新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同一家庭除外。即幼儿园新生凭房产入园,三年内该房产不再为第二个家庭提供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小学新生凭房产入学,六年内该房产不再为第二个家庭提供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初中新生凭房产入学,三年内该房产不再为第二个家庭提供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


    三、调整城区部分初中施教区

    保持城区初中招生区域总体不变。从2019年起入学的初一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江阴市要塞中学施教区内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到江阴市要塞中学就读,也可以按照以下区域在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就读,具体为:

    1. 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区域,花山路以东、毗陵东路以南、绮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上述区域的初一新生也可以选择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就读。

    2. 锡澄高速公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区域,花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绮山路以西、毗陵东路以北区域,绮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上述区域的初一新生也可以选择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就读。


    四、调整城区初中入学政策

    1. 户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房产内有学位,以下同)的学生,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入学。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2. 户籍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如果房产所在学区对应的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的对应学校;如果房产所在学区对应的学校没有空余学额,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在中考招生中不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3. 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父母未在城区购买房产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英桥国际学校、江阴市天华艺校等学校。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五、调整城区新生入学登记及录取办法

    1. 新生入学登记。2019年入学的新生,于6月通过新生入学登记平台登记信息。2020年及以后入学的,在入学前一年9月登记信息,登记对象为:在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户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的学生,户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没有房产的学生,户籍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并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只登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

    2. 入学信息核查。市教育局对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并将入学信息反馈给家长,以便做好相应的入学准备。同时初步确定下一年度城区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数量,并根据生源数安排各校(园)下一年度的事业计划。

    3. 入学信息补登记。在入学前一年9月未登记的学生,可以于入学当年6月进行补登记,登记对象为:在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后、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迁入户籍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新取得房产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符合城区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在前一年9月已登记信息,但信息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学生,可以在补登记时修改完善信息。

    4. 新生录取。入学当年6月,市教育局再次对新生入学信息进行核查,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招收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在招生区域内、房产内有学位),按照房产所在施教区入学;对于房产、户籍在相关学区内但不符合入学政策调整后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幼儿园)。

    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敔山湾实验幼儿园的具体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澄江街道所属幼儿园和小学的具体招生工作由澄江街道负责。市教育局和澄江街道将新生名单发到各学校(幼儿园),学校组织现场验证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说明:

    1. 本意见中城区幼儿园和小学招生区域为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限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和敔山湾实验幼儿园的施教区,两个施教区相同);城区初中招生区域为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限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户籍和房产均在该区域的学生可选择到江阴实验中学就读),城东街道的滨江、锦隆、杨市3个社区(户籍和房产均在该区域的学生可到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就读)。

    2. 从2019年起,凭房产就读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所在家庭的房产信息,记录在入学登记信息平台内,为新购房产家庭提供相关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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